羊城晚報訊 記者凌越報道:駕照分數無故被扣,竟是4名交通協管員與盜分團夥裡應外合,導致眾多駕駛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扣分及被記錄交通違章行為。近日,這四人均以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,被從化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到1年5個月不等。
  裡應外合瘋狂盜扣
  據法院查明,李某、鐘某均是從化市交警大隊二中隊的交通協管員。從化市交警大隊二中隊發現註冊“網上車管所”出現的違規問題,於2013年7月15日起網上車管所個人業務停止辦理。2013年7月17日起至9月,李某受鐘某指使,接受同案人駱某賢(另案處理)的請托,利用休息時間,擅自使用二中隊電腦,盜用廣州市公安局網上車管所的管理賬號、密碼,非法侵入廣州市交警支隊網上車管所的計算機信息系統,為駱某賢非法開通網上車管所個人賬號794個,事後共同獲利5500元,其中李某分得2000元,鐘某分得3500元。
  駱某賢將上述賬號出售給張某武等人(另案處理),為他人處理交通違章記錄1775宗,累計扣分6280分,導致眾多駕駛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扣分及被記錄交通違章行為。
  另一邊,三中隊的協管員吳某,受前同事黃某指使,接受葉某裕(已判刑)的請托,擅自使用三中隊的電腦,盜用他人賬號、密碼非法侵入廣州市公安局網上車管所的管理賬號,為請托人非法註冊網上車管所個人賬號360個,修改賬號資料64個,事後獲利13500元,其中吳某分得8500元,黃某分得5000元。葉某裕將上述賬號出售給江某滿等人(另案處理),為他人處理交通違章記錄827宗,累計扣分3523分。
  因四名協管員沒有開通網上車管所的權限,但符合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構成要件,一審法院認定幾人裡應外合,屬於該罪的共同犯罪。
  你試過無端被扣嗎?
  據被害人潘某陳述,其並沒有註冊網上車管所,卻在網上車管所為自己從未駕駛過的兩輛小車“辦理”了兩宗交通違法,共扣9分。她稱,在2013年七八月間,自己在某知名求職網站的賬號被盜,內有身份證信息,其信息可能被盜用。
  除了無端被扣分的受害者,還有通過買分處理交通違章的“受益者”。其中一名買分者莫某稱,2013年7月,其公司要將車的交通違章都處理好,於是其就打電話聯繫張某武說要扣3分,對方稱代扣1分要300元,手續費50元,罰金另算。幾日以後,張某武便給了其一張交通違法罰款單,其如約支付了1150元。
  據黃埔某汽車專營店員工白某的陳述稱,其公司為會員代辦違章扣分業務,其通過QQ將會員提供的行駛證複印件發給代辦違章公司“車秘書”,查詢違章辦理成功後,通過轉賬付款,每分賺10到20元。不清楚對方是怎樣代扣分的。其中,一名熊姓車主在該店辦理違章4宗,共扣18分,連他自己也不清楚扣分的駕駛證是從哪裡來。編輯:鄔嘉宏  (原標題:從化4名交通協管員勾結盜分團夥 裡應外合瘋狂盜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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